校服采购不得“定点定商标”
本报讯(记者 胡航宇)日前,重庆市教委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重拳出击中小学生校服管理,严禁不按标准生产或采购校服,规定校服采购不得“定点”“定商标”,并全程公开采购过程。
针对目前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款式不适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、执行质量标准不严格、采购数量过多、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,重庆规定,采购单位在校服采购时,要在采购文件(含方案)和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。有条件的区县还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。
重庆要求,各校要充分发挥学生代表、家长代表、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在本校校服选用采购中的作用,并加强学校校服选用采购信息公开。校服款式一经选用,应保持相对稳定,减少家长重复支出,有条件的学校可推行春、夏、秋、冬装模式;探索以旧换新、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,努力降低资源能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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